1.解答:无论先数的那个人数几个数,后数的人总会有办法使得自己正好数到4、8、12、……,也就是说后数的人每次都能数到4的倍数,而先数的人数不到,所以后数的人必胜。
2.解答:根据三人的速度可知,当丙正好在甲乙中间时,甲走了10份的路程,乙走了12份的路程,丙走了15份的路程。由于丙在甲乙正中间,所以丙距离A地应该正好还有11份的路程,所以全程共有11+15=26份的路程,每份路程为65÷26=2.5千米。甲共走了10份路程,即25千米,甲速为每小时10千米,所以时间为25÷10=2.5小时。